试论经营者场所的安全保障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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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洪星,王岳喜.试论经营者场所的安全保障法律责任[J].商场现代化,2005(19):2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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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洪星 王岳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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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李洪星(山东经济学院);王岳喜(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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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经营者场所安全保障法律责任,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因为经营场所的安全未能达到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法定要求或者合同约定的标准,导致消费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从而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其责任范围包括时间、空间、对象三方面.经营者承担的场所安全保障法律责任应当以防范设施有效、警示明确、管理谨慎周到、制止侵害果敢、实施救助及时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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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经营者 消费者 安全保障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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