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新《公司法》的价值取向
引用本文:王斌.新《公司法》的价值取向[J].中国经贸,2010(18):77-77.
作者姓名:王斌
作者单位:唐山学院,河北唐山065002
摘    要:新《公司法》是借鉴西方国家公司法的立法经验,总结我国《公司法》施行中存在的问题,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而修订的。这就要求我们首先弄清新公司法立法的价值取向。目前,我国公司法修改是以效率为价值取向,兼顾公平和安全;减少国家管制,倡导公司章程“契约自由,培育公司的市场化机制。其次要掌握修订后的公司法在公司资本制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对中小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保护、“一人公司”的引入等方面有重大突破。

关 键 词:《公司法》  法的价值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市场经济发展  公司资本制度  公司法修改  市场化机制  立法经验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