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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推行钢铁等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摘    要:<正>国务院办公厅今日(14日)发布《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按照《意见》要求,各地将推行排污者付费委托第三方企业治污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第三方治理取得的污染物减排量,计入排污企业的排污权账户,由排污企业作为排污权的交易和收益主体。《意见》明确,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以下简称第三方治理)是推进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营专业化、产业化的重要途径,是促进环境服务业发展的有效措施。要以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等领域为重点,以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营造有利的市场

关 键 词:第三方  排污权  污染治理  资本投入  国务院办公厅  环境治理  运营管理水平  公共服务市场化  投资运营  发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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