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私募资本市场中介组织的制度创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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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阳,王延明.我国私募资本市场中介组织的制度创新问题[J].中国物价,2007(3):4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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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阳 王延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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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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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私募中介对于私募资本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本文针对我国目前私募中介欠缺规范的现状,建议引入有限合伙制,由私募中介与投资者和融资者建立不同的合作机制,从而解决委托-代理的信息不对称、激励和投资回报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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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私募资本市场 私募中介 有限合作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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