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第七届理事会主任、副主任、名誉主任、顾问、特邀副主任、常务理事、理事和监事会主任、监事名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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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社,总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第七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和监事会,七届一次理事会选举产生了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主任、副主任,通过了特邀副主任、名誉主任、顾问的人选。七届一次监事会选举产生了七届监事会主任,现将七届理事会主任、副主任、名誉主任、顾问、特邀副主任、常务理事、理事和监事会主任、监事名单印发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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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工业合作 常务理事 名誉 理事会 总社 监事会 顾问 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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