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采用“托管协议式”管理村组集体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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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补丕海,吴谋松.天柱县采用“托管协议式”管理村组集体资金[J].农村财政与财务,20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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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补丕海 吴谋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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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省天柱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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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今年以来,贵州省天柱县采用"托管协议式"管理村组集体资金,取得明显效果。"托管协议式"管理村组集体资金,主要针对村组使用资金较分散、数目较小、直接打入个人账户的组集体资金。主要管理程序是,通过签订托管协议书,将组集体资金交由专人负责保管,各村组(甲方)召开群众代表大会推选出承托人(乙方),由承托人到当地信用社开设专用账户,甲乙双方在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监督下签订托管协议书,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协议书约定甲乙双方责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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