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出差丢公款 单位状告被驳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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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周铁是南京市一家工贸实业公司员工,2003年10月22日,周铁受公司指派,随公司股东陈易恒一起,到张家港市出差办理相关业务。当天中午12时左右,两人住进市内一家酒店。离开酒店外出办事时,陈易恒将5万元现金交给周铁保管,周铁担心这么多钱放在身上不安全,于是将5万元现金藏在了房间的橱柜里,随后与陈易恒一同出门办事。当晚10时左右,两人回到酒店房间时,发现5万元现金不翼而飞,随即向当地警方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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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现金 酒店 外出 公司员工 公司股东 业务 实业 公款 报案 出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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