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对西北自然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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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建丽.北宋对西北自然资源的开发与利用[J].开发研究,19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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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建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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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北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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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北宋时期的西北地区是指以陇坻为界,陇山以西的广大化外地区,也是吐蕃、党项等少数民族聚居之地,是自古以来的边防重地。宋初,这一地区设置陕西路,后又在秦凤路、永兴军路境内,熙宁年间,在熙河洮岷地区设立熙河路,崇宁年间收复鄯、廓、湟州后,又设置熙河兰会路措置边事司,这一地区始终在宋王朝的管辖之下。由于西北地区蕴藏有水利、矿产、森林等丰富的自然资源。宋王朝“有其地”还要“得其利”,欲得其利,就需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对该地区的自然资源,北宋早期有小规模的开发活动,而大规模的开发、经营则是在熙宁(1068——1077)、元丰(1078——1085)以后展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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