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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按《企业会计制度》核算粮食企业存货
引用本文:董世,田淑华.如何按《企业会计制度》核算粮食企业存货[J].商业会计,2001(12):26-27.
作者姓名:董世  田淑华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粮食局 (董世富),黑龙江省粮食学校(田淑华)
摘    要:目前,我国粮食企业库存含量大,存在一定比例的呆死账,以债务重组方式清偿债务较为可取,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存货,或以应收款项换人存货的,按照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存货增加的实际成本,收到补价的,在上述实际成本的基础上减去补价,支付补价的,在上述实际成本的基础上加上补价,这里的“账面价值”指的是扣除有关减值准备后的余额,如未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账面价值即为其账面余额,如果已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则账面价值为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扣除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余额。

关 键 词:企业会计制度  粮食企业  会计核算  存货计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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