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前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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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献忠,聂志新.拍卖前后[J].中国乡镇企业,1998(9):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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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献忠 聂志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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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十个月搭上近百万,摇钱树栽成要钱树。根本的问题在于,集体的资产谁都不负责,谁都不心疼。江西省新余市花鼓山水泥厂原是渝水区下村镇的镇办企业。该厂于1996年11月28日正式竣工,工程建设历时8个月,投资800多万元,建厂速度在全省同等规模水泥厂中名列第一,投资额比同类企业节省一半。企业投产之初,日营业收入在3万元以上,纯利润达五、六千元,取得了建厂快、投资省、效果好的成绩。下村镇也因此被评为“全省发展乡镇企业先进单位”。然而,人们的笑容还来不及完全展开,企业的形势便急转直下,各种矛盾和问题层出不穷,人员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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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余市 花鼓山水泥厂 拍卖 产权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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