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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立和完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制度实施意见
摘    要:为建立和完善江苏省城镇居民廉租住房制度,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及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20号令)精神,结合江苏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关 键 词:城镇居民  住房制度  江苏省  家庭  收入  持续健康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  房地产市场  国土资源部  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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