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促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转型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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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建忠.勉县促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转型升级[J].西部财会,2014(11):3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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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建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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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省勉县综改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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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是调整财政奖补资金核定的办法和比例。为了充分发挥财政奖补资金的集聚和撬动作用,减轻村上公益事业建设的资金压力,逐步引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转型升级。2014年,县农改办在既执行上级一事一议政策规定,又不完全依据筹资筹劳数确定奖补的前提下,根据地域、村人口、筹资筹劳能力、项目工程量等,经实地察看后,按实际情况核定奖补资金:平川按实际工程量的50%核定财政奖补(调整前为1/3);丘陵按工程量的60%核定(调整前为50%);山区的核定比例为70%(调整前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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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一事一议 转型升级 政策规定 财政 资金压力 勉县 工程量 事业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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