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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上危险增加通知义务研究
引用本文:何潇.保险法上危险增加通知义务研究[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7).
作者姓名:何潇
作者单位:天津师范大学 法学院,天津,300387
基金项目:天津师范大学青年基金项目“保险法上危险增加通知义务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52WU1407)
摘    要:危险增加通知义务系保险法上之重要内容,指的是保险责任期间,保险标的之危险状况显著增加,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须立即通知保险人。我国现行《保险法》明确规定了危险增加通知义务,但其具体适用需要进一步厘定,以解决实践中法律适用之难题。

关 键 词:通知义务  适用范围  主体  期限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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