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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会计制度》相关规定的改进建议
引用本文:刘全英.对《企业会计制度》相关规定的改进建议[J].财政监督,2002(1):37-37.
作者姓名:刘全英
作者单位:湖北宜昌市财经学校
摘    要:1.债务重组损益的问题。《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债务人将债务重组收益记入"资本公积"科目,债权人将债务重组损失记入"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科目。笔者认为,债务重组虽然是偶发经济业务,但其行为毕竟是由债权人已拥有的债权引起,而债权又是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不宜作为营业外活动。既然企业将收不回的应收款项直接记入"管理费用"科目或冲减当期"坏账准备"科目,而债权人在债务重组中作出让步的部分,其实质也是收不回的债权,那么也应比照上述作法入账。2.销售收入的确认方法。《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销售商品的收入,只有在同时符

关 键 词:债务重组收益  《企业会计制度》  科目  营业外支出  损益  资本公积  经济业务  债权人  债务人  比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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