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经办体制亟需进一步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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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学温.社会保险经办体制亟需进一步完善[J].新经济,2013(17):6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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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学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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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环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甘肃 庆阳 745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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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从1987年恢复以来,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已经确定了以"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保险体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草案)》已经明确提出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并逐步实行全国统筹的战略思想,但还没有对失业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的统筹方式做出处规定,也没有对社保经办机构及公共服务的职能做出专门规定,这种状况对社会保险工作的顺利展开和社保经办机构能力的提升有很大制约。本文对我国社会保险经办体制现状的研究,能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经办体制抛砖引玉,实现理顺体制,提升效能,服务社会的目的。维护参保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使社会保险制度平稳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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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保险 经办体制 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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