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立法,维护不动产登记公信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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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燕萍.完善立法,维护不动产登记公信力[J].中国地产市场,2014(9):1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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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燕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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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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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针对我国不动产物权体系和登记现状,要落实《物权法》和不动产登记承载的使命,还需有相关配套制度予以保障《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六条规定,"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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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物权 发生效力 十六条 登记机构 物权归属 登记效力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实质审查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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