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利息违约押金剖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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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正东.贷款利息违约押金剖析[J].新金融,1994(5):2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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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正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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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交通银行淄博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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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有些银行为了减少贷款风险,保证贷款本息的按期收取,采取贷款利息违约押金的方法以加强信贷资金的管理,我认为这是值得商榷的。 一、目前贷款利息违约押金的具体做法: 1、在办理贷款业务时,由银行按贷款额的2%及按确定的贷款额度、利率、期限计算出的应收利息,一次扣留30%做为违约押金,俟借款方到期一次性足额偿还贷款和利息后,再由银行将违约押金退还给借款方;如借款方到期不能一次足额偿还贷款和利息时,由银行自行转作罚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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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贷款利息 借款方 应收利息 收益率 信贷资产 保险基金 利率政策 利率管理 贷款风险 应收帐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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