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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警督信箱
摘    要:支路车是否该负事故主要责任? 问:乙某驾驶小汽车行驶至一叉路口欲左转弯上干路,在视线内未发现其它来车,当左转两米时发现干路前方甲某驾摩托车驶来,乙某立即制动避让,甲某未采取任何措施,在乙某停车的瞬间,摩托车撞上小汽车的左前大灯,摩托车也向右侧滑10余厘米,甲某负轻伤。我们初次认定,此事故主要原因是甲某超速、疏忽大意,精力不集中,应该发现小车而未发现,应负主要责任,但支队认定,支路车应该让干路车,干路车有优先权,应变更初次责任认定,乙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请间哪种定责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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