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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性质法利润表相关观点探析
引用本文:宋家兴,任珊珊,舒玲敏.费用性质法利润表相关观点探析[J].财务与会计,2014(2):31-33.
作者姓名:宋家兴  任珊珊  舒玲敏
作者单位: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摘    要:正利润表列报方式可分为费用功能法和费用性质法。我国企业普遍应用费用功能法利润表。我国《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务院令第287号)第十条规定:"在利润表上,费用应当按照其性质分项列示。"《企业会计准则(2006)》规定,对于费用的列报,企业应当采用"功能法"列报,即按照费用在企业所发挥的功能进行分类列报。在国际范围内,费用性质法利润表在欧洲国家和地区(以德国、法国为代表)广泛应用,而费用功能法利润表则主要应用于美国、日本等国家。

关 键 词:利润表  费用性质法  费用功能法  资本化  借款费用  原材料  薪酬  存货变动  资产减值损失  国际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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