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修定招待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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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国柱.应修定招待费标准[J].现代审计,2005(1):1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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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国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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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1998年5月国家财政部印发了《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以来,对控制行政事业单位招待费支出、减少损失浪费、促进党政机关廉政建设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环境的变化、物价的变动,原定的“不得超过当年单位预算中公务费的2%”的规定已不能适应当前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应当予以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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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事业单位 业务招待费 国家财政部 物价 变动 支出 经营管理 公务 党政机关 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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