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证——注册会计师不应忽视的一项重要审计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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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岳忠.函证——注册会计师不应忽视的一项重要审计程序[J].上海会计,1997(6):4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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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岳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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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宁波会计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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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函证是指注册舍计师为印证被审计单位会计记录所载事项而向第三者发函询征,是注册会计师获取审计证据、实现审计目标而实施的一项重要审计程序。从获取审计证据的可月性来看,函证(回函)是由被审计单位以外的机构或人土编制并由其直接递交注册会计师的外部证据,相对比由被审计单位以外的机构成人主编制但为被审计单位持有并提交的外部证据,和由被审计单位内部机构或职员编制和提供的内部证据,其证明力更强、更为可名。因为,函证的回函,由完全独立于被审计单位的外界组织或人员提供,且未经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之手,排除了伪造、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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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注册会计师 函证 审计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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