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当前农村收益分配的有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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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启佑.浅谈我国当前农村收益分配的有关问题[J].农业技术经济,19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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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启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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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农村的分配制度,从高级社起一直实行劳动工分制。随着家庭联产承包制成为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形式,以及各种联合形式的迅速发展,在分配方式上发生了许多变化。在生产队的范围内,除了保留原有的工分制外,社员的承包经济主要实行收益分成。在各个联合体内,在主要实行按劳分配的劳动报酬制的同时,也实行股金分红。这样,当前我国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就存在着几种分配形式,即劳动报酬制、收益分成制和股金分红制。当然,各地情况不同,有的以劳动报酬制为主,有的以收益分成为主,有的联合体股金分红的比例大一些,有的小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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