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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竞汇票业务收费制度探讨
引用本文:陈焕德.银行承竞汇票业务收费制度探讨[J].中国投资管理,2001(10):19-21.
作者姓名:陈焕德
摘    要:商业汇票是由工商企业(除银行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签发的、用于相互间债权债务结算的一种工具,也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提供商业信用的一种手段。按照承诺付款者(即承兑人)是否为银行,商业汇票 发为两种形式--银行承竞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承竞人在承竞人商业汇票后,就成了第一债务人,承担了到期付款的义务。就银行承竞汇票而言,无论出票人(承兑申请人)是否将资金划付给银行,在汇票到期时银行都必须无条件足额付款,这一要求比银行保函和信用证更为严格。从本质上讲,银行的承竞是贷款的替代产品,银行承竞商业汇票相当于发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因为提供的也是银行信用,银行承担的风险也相同,其区别只是形式上。贷款是当时付出资金,其风险在于已经付出的资金是否能够到期收回;而承兑是当时并不付出资金,但在将来汇票到期时必须无条件付出资金,其风险在于如果垫款,垫款是否收得回来。可见,贷款和承兑,具有同样的不确定性,风险程度是一样的,占用的信用额度也是同等的。《巴塞尔协议》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表外资产要分别按0%、0-10%、20%、50%、100%等不同的“信用换算系数”换算成表内相应的资产,承兑的换算系数为100%,也就是说,对承兑是视同贷款要求的。

关 键 词:银行承兑汇票  承税业务  收费制度  银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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