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群众造林贷款回收的经验及问题
引用本文:王学瓅,刘振兴,杨凤英.群众造林贷款回收的经验及问题[J].林业财务与会计,1998(9).
作者姓名:王学瓅  刘振兴  杨凤英
作者单位:东北林业大学(王学瓅),黑龙江省富锦市林业局(刘振兴,杨凤英)
摘    要:黑龙江省林业厅系统从1981年至1988年委托农业银行发放营林贷款,1989年开始实行“以收定贷”原则,这些都为我省发展群众造林绿化事业,发挥社会和经济效益起到了积极作用。林业委托贷款到1994年全部到期,回收工作已刻不容缓。由于林业的生产特点具有特殊性,营林生产周期长、投资多、风险大、见效慢、贷款回收期长,给贷款的回收工作带来很大困难。富锦市群众造林自1982年开始使用林业委托贷款,到1988年计划指标累计达64.5万元,截止199O年末,累计发放贷款89万元,累计回收49万元,有效促进了全市群众造林事业的发展。总结经验,主要…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