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业经营是我国金融业发展的趋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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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光云.混业经营是我国金融业发展的趋势[J].集团经济研究,2004(5):2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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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光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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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4年我国对有关金融业分业经营的政策、法规作出了重大适当调整,混业经营的步伐明显加大,银行、保险、证券三业出现互相渗透、共同发展的趋势更加显著.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保监会对外公布的新的《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范围扩大,长期困扰我国保险业资金运用中的投资企业债券的范围狭窄、比例过低等问题得到了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订)》与《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已经通过并开始实施,在新法规中,出现了有利于混业经营的突破性改动.另外,《证券法》的修改工作也正在进行,有关证券业的混业经营的问题有望得到解决.金融混业与分业经营问题在法律条文上都给予了细化.现行的金融分业经营模式将实现由分业向混业的转变,逐渐放弃对混业经营的法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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