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项递延业务是否需进行两种纳税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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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英,朱学义.同一项递延业务是否需进行两种纳税调整[J].财务与会计,2011(6):3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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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英 朱学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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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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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问题的提出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确定了两种差异需要进行纳税调整:一是对暂时性差异进行纳税调整。即对企业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进行纳税调整,并通过“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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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纳税调整 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 业务 同一 企业会计准则 暂时性差异 计税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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