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实然到建构——对我国民事简易程序的新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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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振文,赵恒梓.从实然到建构——对我国民事简易程序的新思考[J].中外企业家,20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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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振文 赵恒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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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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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是法院审理相对简单民事案件的专门程序,具有快捷、简便的特点,在解决日益繁重的民事案件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设置简易程序可以消除诉讼拖延,节约司法资源,有利于保护当事人合法利益,具有重要的程序价值意义。本文首先从学理上剖析了简易程序的价值理念在于寻求效率与经济之平衡、保障当事人正义机会之实现以及保障案件之及时解决。在此基础上,用比较与实证的研究方法分析并评价了国外在简易制度设计上先进的立法经验,以资借鉴。进而,指出我国简易程序在适用范围、当事人权利及程序设计等实然方面存在的缺陷与不足。最后,从立法政策学角度提出了我国简易程序的立法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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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事简易程序 诉讼效率 立法构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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