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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即将消失,业主怎么办?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
摘    要:2007年8月31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该决定已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将"物业管理企业"修改为"物业服务企业",将"业主公约"修改为"管理规约"等,一系列概念名称的更改颇为引人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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