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持现状--WTO与多边环境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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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建国.维持现状--WTO与多边环境协定[J].国际贸易,2001(12):2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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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建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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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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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贸易与环境问题经过乌拉圭回合、新加坡部长会议、西雅图部长会议几个轮次的争论,在2001年11月结束的多哈部长会议上终获同意纳入WTO谈判日程,在下一次部长会议达成一致后开始谈判.贸易与环境涉及多方面的问题,为环境采取的贸易措施是否合法是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主要涉及到多边环境协定的贸易义务和成员方为保护环境为由的单边贸易措施.在多哈部长会议宣言中有关贸易与环境谈判首先进行的三个内容中,WTO规则与多边环境协定(MEA)贸易义务的关系列在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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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WTO 多边环境协定 MEA 最惠国待遇 国民待遇 贸易 环境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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