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委新政 |
| |
摘 要: | 国务院:对高耗能行业实施惩罚性电价、水价
为积极有效地化解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同时指导其他产能过剩行业化解工作,国务院制定《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强化环保硬约束监督管理,为此,将抓紧研究完善污染物排放和环境质量标准,特别是对京津冀等环境敏感区域要提高相关环境标准。《意见》要求,完善差别电价政策,各地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优惠电价政策进行清理整顿,禁止自行实行电价优惠和电费补贴。
|
关 键 词: | 高耗能行业 环境质量标准 产能过剩 电价政策 新政 污染物排放 平板玻璃 化解工作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