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来函照登中国民营科技与经济杂志社:我们是天津市武清区南蔡村乡达子村原村书记崔学仁和会计赵红英,在任期间以村委会的名义,为村民们代办菜籽进销往来。1992年我们二人离任后,没有人接受我们的财务账册。2003年后,部分村民在个别别有用心地人的唆使下,提请对我们二人诉讼。此时,诉讼时效已过,但法院仍裁判,让与本案没有债权债务关系的我们二人承担赔偿责任,导致我们不断上访和申诉。更令人气愤的是,武清区人民法院为了打击报复我们二人,竟非法查封了不属于我们二人的他人财产棗崔淑强的财产六头牛。还非法关押15天,并仍在强制执行!此案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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