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自1991年恢复独立以来,拉脱维亚政府大力推进私有化。目前,拉脱维亚的大规模私有化已完成,除能源、交通、通信、林业、地产、体育和卫生等部分企业属国家控股外,大部分企业为私有企业。但是,拉脱维亚国有企业(包括国家独资、控股和持有部分股份的企业)在国民经济中仍然占有重要的地位。一拉脱维亚私有化过程自1991年8月21日独立后,拉脱维亚政府开始大力推行私有化,由计划经济向自由市场经济过渡。主要内容是:彻底改造所有制关系,实现国有资产的非国有化和私有化,打破原有的以全民所有制为主体的经济体制,建立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经济体制,鼓励和发展市场经营活动,全面走向市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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