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
| |
引用本文: | 吴玲,刘腾谣.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J].边疆经济与文化,2014(3):1-2. |
| |
作者姓名: | 吴玲 刘腾谣 |
| |
作者单位: | [1]东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哈尔滨150030 [2]东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哈尔滨150030 |
| |
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12YJAzH15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341049);黑龙江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创新团队成果(东北农业大学“农村合作经济与现代农业发展”学术创新团队) |
| |
摘 要: | 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是实现农民收入倍增的资产来源和社会稳定与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主要有三个基本思路:一是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二是参与增值收益分成;三是缩小征地范围,实施市场定价机制。解决征地的城乡两制问题,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关键是改革征地制度,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保护农民长远利益;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实现同地、同权、同价。
|
关 键 词: | 征地 土地增值收益 分配比例 农民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