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同业以共进退机制化解流动性危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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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面对不断强化的企业流动性危机预期,可在银监会的主导和司法机关的配合下,实行临时性的银行同业共进退机制,稳定信贷资金的流动性水平:在今后1~3年时间内,对各类发生贷款拖欠的经济实体,由贷款量最大银行或贷款最先拖欠银行作为牵头行,按发生拖欠时点或同业协定的其他时点余额为基准,实行全部贷款行共进退,对经济实体增加贷款和减少贷款均按基准比例分担;未经基准点贷款行一致同意,贷款行在贷款到期时按原条件续贷,不得停止或抽回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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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流动性危机 大银行 机制化 贷款拖欠 经济实体 基准点 司法机关 进退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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