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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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姜艳.对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探讨[J].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07(15):3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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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姜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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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加格达奇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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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更好地规范资产减值的核算,2006年2月15日,国家财政部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下简称资产减值准则),对资产减值的一些内容及操作方法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大大增强了其实务操作性。造成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下降的原因可能是固定资产市价下跌、科技进步、市场环境改变、国家政策发生变更,以及固定资产使用方式改变等。计提的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有可靠资料表明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得以回升的情况下,可冲减减值准备,但仅限于在已提取的数量范围里。与减值准备有关的折旧率和折旧额的大小,也要随着减值准备计提所导致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改变而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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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企业会计准则 固定资产 减值准备 累计折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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