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绝非洪水猛兽——《劳动合同法》实施前企业劳动制度改革的几点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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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全小雷,李小良.《劳动合同法》绝非洪水猛兽——《劳动合同法》实施前企业劳动制度改革的几点建议[J].上海小企业,2007(1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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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全小雷 李小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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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上海万隆劳动保障咨询公司 [2]上海市万隆众信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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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劳动合同法濒布以来,企业界对该法普遍存有担忧情绪,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认为:《劳动合同法》对企业来说简直就是洪水猛兽该法实施以后,传统的企业为强势、劳动者为弱势的观念将被彻底颠稳企业用工成本将大幅增长、管理难度将进一步加大;为应对该法的实施,企业必须采取一些措施,甚至采取一些”技巧”来化解巨大的用工风险。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隹”本文作者认为: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前,断言该法为洪水猛兽尚为时过吊《劳动合同法》的各项制度设计虽不尽人意,但绝非洪水猛兽;对广大企业而言,为迎接该法的实施,最好的策略是主动实施全面的劳动制度改革;通过行之有效的劳动制度改革,企业不但可以化解用工风险,而且可以顺势建立起更加规范的劳动制度,提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为企业发展助力。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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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劳动合同法》 劳动制度改革 企业界 洪水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法的实施 用工成本 企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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