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十六大报告名词解释
摘    要:
指获得授权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或者他们委托的专门机构对经营性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的职权和承担保值增值责任。例如,中央政府设立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对中央政府直接管理的国有资产营运主体或国有大型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责;地方政府设立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对地方政府管理的国有资产营运主体或国有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责。国有资产出资人依法享有对国有资产的占有、

关 键 词:十六大报告  名词解释  国有资产管理机构  经营性国有资产  国有资产出资人  出资人职责  中央政府  国有大型企业  地方政府管理  营运主体  保值增值  专门机构  直接管理  国有企业  行使  设立  责任  授权  依法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