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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中的几个问题
作者姓名:王培斌  庞皖华(图)  卢生渝(图)
作者单位:[1]宁波银行南京分行法律合规部 [2]不详
摘    要: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分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与集体农用地使用权两大类。探索和尝试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有利于金融机构拓宽抵押物范围、开拓小企业与“三农”信贷市场。中国银监会在2008年8月29日发布的《中国银监会关于认真落实“有保有压”政策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中明确提到要探索土地承包权抵押贷款问题,有关文章也提到“要针对农村缺乏抵押物的情况,积极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探索集体建设用地抵押融资的办法和途径。”

关 键 词:集体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抵押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抵押物范围  中国银监会  农用地使用权  土地承包权  使用权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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