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下的虚报注册资本罪的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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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雍小强,杨爱东.新《公司法》下的虚报注册资本罪的认定[J].商场现代化,2006(36):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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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雍小强 杨爱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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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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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公司法》改变了注册资本的出资时间,实行分期缴纳的法定资本制,注册资本仅仅是一种宣示作用或者确定首次出资额的参照作用。这一修订不仅使《刑法》所规定的虚报注册资本罪的犯罪构成发生了重大变化,在司法认定中也应相应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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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虚报注册资本罪 构成 司法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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