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资本化的法律障碍及其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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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晓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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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100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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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司法上的资本具有物质性特征,而所谓的人力资本面对股东的有限责任、股东权益的自由转让、公司法人资格的永续性存在等公司制度的固有特征时,会产生难以调和的矛盾冲突。在法律上实现人力资源的资本化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着眼于体现人力资源价值的制度化设计,施行股票权制度、授权资本制以及对合伙制度进行创新,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这一矛盾,使人力资源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得以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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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力资源 资本化 人力资本 授权资本制 股票权制度 合伙制度 |
文章编号: | 1000-971X(2004)04-003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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