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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新会计准则下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
引用本文:罗浙洋.浅析新会计准则下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J].商业会计,2007(22).
作者姓名:罗浙洋
作者单位:重庆市合川区粮油总公司
摘    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第4号——固定资产、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及土地使用权处理相关的应用指南,现就土地使用权会计处理的要点解析如下:一、土地使用权的购入新会计准则及指南规定:购入自用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企业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分别确认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但新会计准则及指南规定,如果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确实难以合理区分的,其土地使用权价值仍应确认为固定资产原价。举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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