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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 分置改革下农民财产性收入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引用本文:陈晓枫、翁斯柳.“三权” 分置改革下农民财产性收入的特点和发展趋势[J].政治经济学评论,2018,9(2):106-122.
作者姓名:陈晓枫、翁斯柳
摘    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 “拓宽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渠道”。近年来我国农村开展的以“三权”分置为核心的农地产权制度改革,对农民财产性收入产生着深远影响。本文追溯了“三权”分置改革的政策演变,剖析了农村土地权利的内涵和相互关系,认为当前我国农民财产性收入来源多样化,土地流转收益、房租和集体资产股份分红等收入已成为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三权” 分置改革的推进和完善,农民财产性收入在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将出现渠道更为多元、资源禀赋依赖加大、征地补偿收入降低、收入分化进一步加剧等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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