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民航价格联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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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揭东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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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佛山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广东,佛山,52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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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价格联盟的形成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即得到政府或法律的许可、厂商所处的行业应是相对垄断的行业、厂商的客户市场应是相对可分割的市场、遵守价格联盟合约要有一套有效的监督和惩罚机制、价格联盟应是一个自愿的利益分配公允的合约等。然而,我国民航所组成的“价格联盟”在许多方面都不成熟,因而,这种联盟价格注定是要被无情的市场价格所取代。可见,价格是由市场决定的,而非政府所能为的,同时,价格竞争(降价)是产业集中和产业技术进步的必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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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航 价格联盟 市场竞争 |
文章编号: | 1001-148x(2001)09-0022-03 |
修稿时间: | 2000-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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