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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人民币结算推广至所有进出口企业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可依法按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和本通知开展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

关 键 词:进出口企业  人民币结算  跨境  进出口经营资格  推广  货物贸易  计划单列市  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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