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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演出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的现状与思考
作者姓名:李慧丽
作者单位: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
摘    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非居民企业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收入交纳企业所得税,这些收入主要包括承包工程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利息收入、股息红利收入等。根据我国签订的税收协定(安排)规定,国外和我国港澳台地区的演员以团体名义来内地演出,应该缴纳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关 键 词:非居民企业  所得税管理  财产转让收入  税收协定  股息红利收入  企业所得税  税务机关  租金收入  劳务收入  税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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