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利润分配”与“本年利润”帐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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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谈惠仪.浅议“利润分配”与“本年利润”帐户[J].上海会计,1999(8):23-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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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谈惠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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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商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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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现行制度对“利润分配”及“本年利润”帐户的规定。1.“本年利润”是用以核算企业在本年度实现的利润(或亏损)总额。其基本结构以及与相关帐户的关系是:期末各收入类帐户转入,记入贷方;各成本、费用、支出类帐户转入,记入借方;余额一般在贷方,为企业本年度内实现的利润总额;若余额在借方,则为企业本年度内的亏损总额。年终清算时,企业必须结平,应将“本年利润”贷方余额(实现的利润总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帐户的贷方;反之,则将“本年利润”借方余额(亏损总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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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利润分配 本年利润 帐户核算 企业 会计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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