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我国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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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琼,彭佳.浅议我国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构建[J].金卡工程,2010,14(3):6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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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琼 彭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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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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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虽然我国合同法确定了责任竞合规则,但它无法解决因为违约但不侵权导致的精神损害后果的赔偿问题。现实生活和司法实践需要打破违约责任中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的理论,采用一般禁止而例外允许的模式,在严格限制违约精神损害赔偿适用范围与严格适用其构成要件的基础上,我们应当建立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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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违约精神损害赔偿 制度构建 立法模式 构成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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