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获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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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共中央10月19日公布了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文件提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分析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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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农村土地承包权 中共中央 土地承包关系 适度规模经营 土地集体所有 土地承包权益 农村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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