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安信信托案看财产收益权信托业务的风险及防控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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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沈雅琴,张强.从安信信托案看财产收益权信托业务的风险及防控措施[J].金融管理与研究(杭州金融研修学院学报),2015(4):1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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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沈雅琴 张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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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3年6月7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我国首个财产收益权信托合同纠纷案——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信托")诉昆山纯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纯高")营业信托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该案表面是财产收益权信托法律风险,实质是无法兑付到期信托计划的信用风险,其在信托合同签署、抵押权效力、资金监管账户等方面暴露出的问题对金融机构理财业务风险管理具有指导意义。一、案件背景2009年9月11日,安信信托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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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安信信托 信托贷款 信托业务 合同纠纷 营业信托 业务风险 金融机构 贷款合同 质押权 合同签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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