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是指将交通运输部门下设的多个行政执法机构归并为一个机构,将各交通运输执法机构的交通行政处罚权、监督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执行权,相对集中地交由经整合设立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行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自2002年启动,在2018年12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联合发布《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下,进一步明确了改革总基调——整合执法资源,实行综合执法。在《意见》和交通运输部的指导下,行业从整合队伍、减少执法种类;推进执法力量下沉;规范执法行为;实行局队合一;清理及规范相关人员五个方面精准发力,改革进一步深化,落地进一步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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